摘要:
任志强经常发出些刺耳的令人作呕的怪声,尤其是其最近关于“楼脆脆和楼歪歪”的论调,强调了所谓房地产质量不是开发商的责任这一个绝对让你瞠目结舌的论点。如果有人能忍住恶心把这篇大论看完,的确需要有足够毅力和精神力量的支持。
真是觉得非常奇怪,为什么任志强竟然会在博客上写这样在逻辑上颠倒黑白,卖弄诡辩的文章?后来看了博客中国上的一些博文才明白,原来我们的国民被忽悠久了,洗脑多了,毕竟平均的教育水平还是在初中,不是所有人都有机会接受高等教育中逻辑学的系统教育。虽然看着这东西是堆垃圾,可就是说不明白。那么就干点基本的知识普及工作吧,让我们来看看这位任志强的文章中隐藏着多少诡辩,其背后包藏着什么样的祸心。
在那篇楼脆脆和楼歪歪中主要的关键论点就是,楼宇的质量出了问题不是开发商的错,原因有几个:一、政府该监督的没监督,二、承建的单位没把楼造好,三、监理部门失职。而这些都不是开发商的事,所以开发商没错。这个是个最典型的诡辩。如果这样的逻辑可以成立的话,那么就可以得到以下结论了。
任志强持刀杀人时不犯罪的。因为有以下原因:一、卖刀具的厂商没有自律,生产并提供了管制刀具给任志强,所以导致任志强有了凶器。要负法律责任。二、被杀的人出现在任志强面前,没有自我保护导致被杀,是自己放纵了对自己的安全保障。被害人自己有责任。三、警察的失职,因为在任志强杀人的时候警察没有前来制止,绝对是渎职了。四、杀人的是刀,虽然任志强拿着刀,但刀不是任志强本人。人就是人,刀是刀。是刀杀人,不是人杀人。即便处罚也不应该处罚任志强,因为拿刀的是任志强的手不是任志强,手就是手,手握刀杀的人,是手的责任,不是人的责任。所以说任志强持刀杀人完全不应该负法律责任。根本就是冤枉的。
我想不需要再说明什么了吧,大家都能明白这个任志强在说些什么了吧。
倒要看看任志强这只怪鸟还会发什么怪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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